2026年10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9号),对部分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作出调整(以下简称29号公告)。其中最受关注的一条,是自2027年4月1日起,将新能源汽车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
这次调整有两个细节容易被忽略:一是生效时间在近半年之后,2027年4月1日之前报关出口的产品并不受影响;二是判定适用税率的口径不是合同日期,而是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对正在安排发运和报关的企业来说,这两个细节直接决定一笔订单能退多少税。
对跨境电商企业而言,即便自己不直接出口整车,这条公告同样值得读完:它示范了退税率调整的完整政策结构——调什么、何时生效、以什么口径切分新旧税率,以及哪些配套政策保持不变。这套结构适用于每一次退税率变动,看懂一次,以后自己就能判断影响。
一、29号公告调整了什么?四条内容一次说清
29号公告正文一共四条,调整分为"降档"和"取消"两类。第一类是降档:自2027年4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下调4个百分点,具体产品范围以公告附件1《新能源汽车产品清单》为准。第二类是取消:自2027年4月1日起,电子烟设备装置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再执行,产品范围以公告附件2为准。需要注意,"下调"和"取消"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调整,新能源汽车是退税变少,电子烟设备装置等是退税归零,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公告第三条处理的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税种关系:清单内如果有的产品同时属于应税消费品,其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也就是说,这次只动增值税退税,消费税退税不动。对同时涉及两个税种的产品,测算成本变化时必须分开计算,不能笼统地说"退税都少了4个点"。
公告第四条给出了新旧税率的切分口径: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这十六个字是整份公告里操作性最强的一句,谁在2027年4月1日前报关、谁在此后报关,适用的退税率由此确定。
为方便对照,把四条内容归纳如下:
条款 | 调整内容 | 生效时间 | 涉及产品 |
第一条 | 增值税出口退税率13%下调至9% | 2027年4月1日起 | 新能源汽车(附件1清单) |
第二条 | 增值税出口退税取消 | 2027年4月1日起 | 电子烟设备装置等(附件2清单) |
第三条 | 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 | —— | 清单内属于应税消费品的产品 |
第四条 | 退税率以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 —— | 上述全部产品 |
公告发布当天,新华日报·交汇点等主流媒体即转发了央视新闻的报道,各渠道披露的公告内容一致,未出现口径分歧。产品清单的具体范围以财政部官网公告原文所附的附件为准,企业在比对自身商品时应按商品编码逐项核对,不依赖媒体报道中的概括表述。

图1:新华日报·交汇点转发央视新闻的公告报道页面(2026年10月12日)
二、从13%到9%,退税差额有多大?
先看机制。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退税额度按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退税率计算;贸易型出口企业适用免退税办法,按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乘以退税率计算。退税率从13%降到9%,意味着同样的计税基数下,退税金额直接减少4个百分点,减少的部分构成出口成本的净增加。
以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办法的简化口径为例(免抵退税额=出口离岸价×退税率),不同出口规模下的退税变化可以直观算出来:
出口离岸价(万元) | 按13%计算退税(万元) | 按9%计算退税(万元) | 退税减少(万元) |
100 | 13.0 | 9.0 | 4.0 |
500 | 65.0 | 45.0 | 20.0 |
1000 | 130.0 | 90.0 | 40.0 |
这张表是简化测算,实际申报中,生产企业可退税额还受进项税额是否充足、免抵退税额抵减额等因素约束;贸易型出口企业按购进金额计算,基数口径不同。但无论哪种办法,退税率下调4个百分点对单位出口成本的影响方向一致——每出口100万元计税基数的货物,退税现金流入减少约4万元。
政策落地节奏上,乘联分会负责人崔东树在接受北京日报《新能源汽车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下调,专家:短期抬升出口成本》的采访时分析,此次调整预留了较长缓冲期,属于预期内的结构性政策优化;消费税退税政策保持不变,并非全面收紧出口支持。他同时提示,短期来看4个百分点的退税率下调将抬升出口成本,低毛利平价车型承压较大,行业分化加剧,但出口大盘的增长趋势不会逆转。

图2:北京日报客户端对崔东树分析的报道页面(2026年10月12日)
据中国经济网《明年4月起实施!新能源车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下调至9%》报道,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专家杨伟斌分析认为,此次调整旨在遏制部分车企以低价甚至赔本的方式在海外销售,防止恶性竞争向海外蔓延——此前退税率较高,一些车企即便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也能靠退回的税款弥补亏损;退税率下调后,车企出口车型的海外售价将面临上调压力。

图3:中国经济网转载《每日经济新闻》的报道页面(2026年10月13日)
把专家判断翻译成企业视角:这次调整改变的是利润结构,不是市场存亡。对毛利空间充足的品牌车型,4个百分点的成本变化可以通过产品结构消化;对低毛利车型,这笔账就要算得更细——报价模型、渠道让利、市场取舍都可能需要重新校准。
三、过渡期规则:为什么以报关单出口日期判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9号第四条规定的判定口径只有一句话: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具体展开就是:出口日期在2027年3月31日及之前的,适用13%的退税率;出口日期在2027年4月1日及之后的,适用9%。合同签订时间、付款时间、货物离港前的运输状态,都不改变这个判定。
这个口径对企业操作的直接含义是:在真实成交和物流周期允许的范围内,发运与报关节点的安排会影响适用税率。已签未出的订单、在途订单,如果能在过渡期内完成报关出口,按13%申报;跨越时点的订单,则要按报关日期对应的税率测算。企业应当按订单逐一排查报关时间安排,而不是等申报时才发现税率已经切换。
需要同时划清合规边界:合理安排发运计划,指的是基于真实贸易背景的正常排产与报关,不是人为改变出口事实。通过倒签报关日期等方式虚假申报出口日期,属于骗取出口退税的违规行为,面临的是追缴税款、罚款乃至刑事责任,与4个百分点的退税差额相比,风险完全不成比例。税率切换窗口期历来是税务机关关注申报数据的时段,任何"抢报关"动作都必须建立在真实出口的前提上。
关键时间节点整理如下:
时间节点 | 状态 | 新能源汽车适用退税率 |
2026年10月12日 | 29号公告发布 | 13% |
2026年10月12日至2027年3月31日 | 过渡期,以报关单出口日期判定 | 13% |
2027年4月1日起 | 新政生效 | 9% |
过渡期内税务机关的审核口径不会变化,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流程均按现行规定执行。变化只发生在2027年4月1日之后的申报环节:清单内产品按9%税率计算退税额。企业无需在过渡期内办理任何针对此次调整的备案或变更手续。
四、除了税率调整,还要盯住哪三件配套事项?
第一件事是消费税。公告第三条专门写明消费税政策不动,这是因为部分乘用车属于应税消费品,出口时本来就有消费税退(免)税安排。增值税退税降4个点、消费税退税维持原状,两者叠加后的综合税负变化要分开测算。对企业财务而言,操作上没有新增动作,但成本测算表里要把两个税种分成两行列示,避免把消费税退税误算进增值税退税的减少额里。
第二件事是退税率文库。国家税务总局以税总货劳函〔2026〕214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6C版的通知》,该文库系根据海关编码调整情况编制。需要明确的是,2026C版文库的编制原因是海关商品编码调整,不包含29号公告的退税率调整内容;29号公告的产品清单和9%税率,预计由后续更新的文库版本同步。企业在过渡期内查询退税率,应以公告附件清单为人工核对依据,文库升级后以新版文库为准。
第三件事是政策背景。今年年初,《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重构了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政策的基本框架;29号公告是在新框架之下的一次结构性微调,调整方式延续了"发文明确、清单管理、日期切分"的惯例。对企业的含义是:出口退税政策在2026年处于活跃调整期,退税率、政策依据都要以最新公告为准,凭历史经验填报存在实打实的多退或少退风险。
把三件事合起来看,这次公告的政策设计相当完整:调整什么(清单)、怎么调(降档与取消)、何时生效(2027年4月1日)、以什么切分(报关日期)、什么不动(消费税)。后续跟踪这份政策,重点就是盯住财政部官网的附件清单和税务总局的文库更新两个入口。
五、跨境电商企业该怎么应对?五步清单
第一步,核对商品清单。按商品编码逐项对照29号公告附件1、附件2,确认自己出口的商品是否在调整范围内。出口整车、电动交通工具及其配件的企业必须逐项核对;经营一般商品的企业也建议做一次快速比对,确认SKU不在清单内,而不是默认无关。
第二步,排查在途与已签订单。以报关单出口日期为判定口径,把2027年4月1日前后的订单分成两批,分别按13%和9%测算退税额。跨越时点的订单,重点关注报关安排与物流周期能否匹配,避免因清关延误导致退税率切换未被纳入报价。
第三步,重算成本与报价模型。把4个百分点的退税差额纳入出口价格测算,海外经销商报价、平台定价、促销让利空间都要过一遍。低毛利车型尤其需要重新评估价格策略,必要时与海外客户就2027年4月1日后交付的订单提前沟通价格条款。
第四步,跟踪退税率文库更新。29号公告的税率调整进入文库后,申报系统的自动带出的退税率会同步变化。企业应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及主管税务机关关于文库升级的通知,升级后抽查清单内商品的退税率显示是否已切换为9%,避免新旧口径混用。
第五步,复查退税申报合规性。税率调整窗口期是税务机关复盘申报数据的时段,出口企业借势做一次全链路自查成本最低: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汇凭证是否齐整匹配,申报口径与政策依据是否引用现行文件,备案单证是否完备。把基础单证做扎实,无论退税率怎么调,申报都经得起核查。
应对动作 | 建议时点 | 操作要点 |
核对商品清单 | 即日起 | 按商品编码对照公告附件1、附件2 |
排查在途订单 | 即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 以报关单出口日期判定适用税率 |
重算报价模型 | 过渡期内 | 将4个百分点退税差额纳入成本测算 |
跟踪文库更新 | 持续 | 文库升级后抽查清单商品税率显示 |
复查申报合规 | 持续 | 报关、发票、收汇、备案单证全链路自查 |
最后是两个窗口期提醒。其一,本次调整不影响2027年4月1日之前的申报节奏,清单内产品在过渡期内照常按13%申报退税,不需要等待新政生效;其二,2027年4月1日后首次申报清单内产品时,建议在申报前用新版退税率文库核对商品编码对应的税率,把系统带出值与公告附件逐项比对一次,确认切换无误后再批量申报,避免新旧口径混用带来的后续调整。
常见问题(FAQ)
Q:新能源汽车出口退税率从什么时候开始按9%执行?
A:自2027年4月1日起执行。判定口径是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2027年4月1日之前报关出口的,适用13%;之后报关出口的,适用9%。
Q:2027年4月1日之前签订的合同,后来才报关出口,按哪个税率?
A:按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判定,与合同签订时间无关。出口日期在2027年4月1日之前的按13%,之后的按9%。
Q:这次调整是不是所有出口产品的退税都下降了?
A:不是。本次仅调整公告附件1所列新能源汽车产品和附件2所列电子烟设备装置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清单之外的出口产品退税率不变。跨境电商企业经营的常见一般商品不在本次清单内。
Q:电子烟设备装置等产品是下调税率还是取消退税?
A:是取消。自2027年4月1日起,附件2所列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再执行,与新能源汽车的"降档"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调整。
Q:新能源汽车的消费税退税也下调了吗?
A:没有。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测算成本变化时,增值税与消费税应分开计算。
Q:退税率文库2026C版包含这次调整吗?
A:不包含。2026C版文库系根据海关编码调整情况编制,未包含本次税率调整内容。本次调整预计由后续更新的文库版本同步,过渡期内企业应以公告附件清单作为人工核对依据。
Q:跨境电商企业出口新能源车充电桩、车用配件受影响吗?
A:以公告附件1的具体清单为准,清单未列明的产品不适用本次调整。建议按商品编码逐项核对,不凭品类名称推断;核对后仍无法确认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确认。
结语
出口退税率调整是出口企业的常规政策变量,新能源汽车从13%下调到9%再次说明:退税是从报价、签单到报关、收汇全程都要跟踪的变量。对跨境电商企业来说,把政策变化及时纳入成本模型、把报关节奏与税率切分口径对齐、把单证做扎实,比事后补救有用得多。睿方AI(REFUNDAI)在服务跨境电商企业时观察到,税率切换窗口期的申报安排往往风险与机会叠加——既要把该退的税如数退回来,也要让每笔申报经得起核查。睿方AI是位于深圳的跨境电商财税合规与出口退税服务商,具有亚马逊SPN合规税务类服务商资质,适配9810/0110/9710/9610等多种模式,为跨境卖家提供涉税应对、退税托管、合规设计、账务梳理、风险监控、电商合规账等"AI系统+专家团队"双驱动的一站式全链路财税解决方案,助力跨境电商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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